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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伏牛山老界岭山地避暑旅游度假区旅游购物质量、计量管理规定》的通知南阳老界岭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关于印发《伏牛山老界岭山地避暑旅游度假区旅游购物质量、计量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旅游购物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 为了加强旅游购物市场的规范管理,树立老界岭旅游度假区良好形象,现将《伏牛山老界岭山地避暑旅游度假区旅游购物质量、计量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初执行。
南阳老界岭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 12月 5 日
伏牛山老界岭山地避暑旅游度假区旅游购物质量、 计量管理规定 为规范我区旅游购物场所健康有序经营,树立老界岭旅游度假区良好形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凡在本区范围内经批准开放的旅游景区景点,其从事经营旅游商品服务的所有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均须按规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在景区景点服务经营的所有旅游购物商店商铺摊位均须做到证件齐全,亮证经营,服从统一管理,接受监督指导。 旅游购物场所质量管理规定 第一条 进货严把质量关。各工商户在向外采购产(商)品时,一定要认准该产(商)品的标志标识,谨防假冒伪劣,做到不进假货、不进次货、不进无牌无证的劣质商品,不让假冒伪劣商品流入东钱湖旅游市场,确保旅游购物市场流动商品货物真实。 第二条 本地自产商品保质保量不掺假。对于本地的特产,一定要严格保护、大力弘扬,不能以次充好、冒充本地产品向游客兜售。 第三条 出售商品必须保质保量。各工商经营户一定要认真检查、及时翻盘上柜商品和库存商品,一经发现过期商品或霉烂变质商品,必须立即下柜,并及时做好清除处理工作,自觉做到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出售掺假参杂商品,严禁经销违禁物品。 第四条 实行质量三包。各工商经营户必须服从景区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对因销售商品质量造成的损失,应主动做好投诉受理,耐心解答,规范处理工作,做到以诚取信。 第五条 旅游商品经营从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上述质量管理规定,违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给予处理。 旅游购物场所计量管理规定 第一条 商品买卖一律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各工商经营户实用的计量工具必须经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保证量值标准,不得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各种计量器材。 第二条 区经发局将对旅游购物场所的计量器具实行定期不身定期的监督检查制度,未按照强制检定规定申请或者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破坏计最器具正确度,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一经发现或投诉,将没收器具和违法所得,并进行处罚。 第三条 商品买卖不能缺斤少两。实行现场计量收费的经营者,在接受经营服务时,应该当众明示计量操作过程,并显示计量器具的量值,使用称重计量器收费的经营者,在接受经营服务时,应该当众称量商品,按称重计量的实际示值结算,保证商品计量合格。 第四条 大型旅游购物场所,其管理者或经营者须设置复核计量器具,可供消费者复核使用。 第五条 旅游购物场所在出售包装商品时,其包装袋的显著位置必须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净含量由中文、数字和法定计 量单位组成,规定商品实际重量(实际净合量)不得低于标称重量值 (标准净含量)。 第六条 旅游商品经营从业人员必须白觉遵守上述计量管理规定,违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计最法》的规定给予处理。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9年 12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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